為有效防范和妥善應對暴雨洪澇、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次生的突發環境事件,生態環境部近日發函,要求各地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和底線思維,把環境安全保障工作擺到突出位置,始終保持高度警覺,加強環境風險管控,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,嚴格落實責任措施,切實保障環境安全。
一要落實責任,防范遏制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。對當前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范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,推動地方政府、企業和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要求落實各項措施,做好應急準備,確保人員、裝備、物資調配到位,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,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。
二要強化預警,有效防控突發環境事件風險。密切關注汛情災情,充分運用氣象、水利、地震、地質災害等部門預測預報成果,做到信息及時共享、同步應急聯動。科學研判災害性天氣可能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,有針對性地采取防范應對措施。加強地表水水質監測和輿情跟蹤,一旦發現異常情況,要迅速核查原因,及時報告信息,果斷啟動響應。
三要重點防范,落實企業環境安全主體責任。根據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狀況和氣象特點,加大對危險化學品生產、使用、存儲單位,油氣運輸管線和尾礦庫企業,以及民用核設施、核技術利用單位、鈾礦冶企業等高風險企業的監督管理力度,督促企業落實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責任,提前采取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范和應對措施,嚴防極端自然災害誘發或導致核與輻射安全事故,嚴防災害性天氣下危險化學品泄漏、尾礦庫垮壩溢流等次生事故造成的環境損害。
四要科學周全,扎實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。加強應急值守,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專人值班制度,保證通訊聯絡暢通。事件處置過程中要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救援隊伍作用,快速準確開展監測和評價,將氣象、水利等因素納入決策考量范圍,注意防范強降雨造成的消防廢水溢流等情況,采取科學措施,有力有序應對,把突發環境事件的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。(牛秋鵬)